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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泰大街办公区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会场音响设备)

2020-03-23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本招标项目:亚泰大街办公区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会场音响设备)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采购人委托,对亚泰大街办公区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会场音响设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亚泰大街办公区会议室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标段:会场音响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ZCHW-200316-2

三、磋商内容和要求:

采购品目

确定中标单位家数

采购预算

会场音响设备

1家

20万元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后5天内安装验收完成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其他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相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近三年(2017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一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5)近半年(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

(6)投标人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10)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2)本项目有为非单一产品采购的产品,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核心产品,对多家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会议音响)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30日,每天9:00-16:00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2部购买文件。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持(1)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截图;(4 )近三年(2017年至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5)近年(2016-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19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6)近半年(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2部购买招标文件。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同开启时间):2020年4月3日13时00分整;地点: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七、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采购人:长春市宽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北人民大街3366号

联系人: 钟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宇婷

联系电话:15843102355

地址:长春市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点击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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