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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智慧城管案件处理委托服务项目继续招标公告

2020-03-05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公告

致各投标人:

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智慧城管案件处理委托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1、本项目相关时间安排修改如下: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同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0年03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内相同内容均同步调整。

2、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将投标文件送至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鄞州区蕙江路567号行政服务中心西面一号门 ),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

3、投标文件的开启、唱标等活动均在评标区进行,并在线微直播,所有投标单位线上关注开标情况。

4、除已发布的补充文件及继续招标公告外,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开标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开标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内容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疫情防护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

☆备注: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本公告第2、3、4、5条款自动作废,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监管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中心

2020年3月4日

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注意事项

1、开标程序:

(1)招标人在指定地点接收书面投标文件并核对登记,各投标人需扫描二维码加入微直播群以及微信群;

(2)投标截止时间止,将投标文件统一放置收纳箱内通过电梯直接运至评标区,待开标时间到后,按招标文件开启顺序拆封投标文件。

(3)评标过程中若发生需询标情况,将通过微信聊天形式记录询标过程。

(4)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微直播形式对外开放直播,开标各环节相应内容将在微信群内进行文字发布,各投标人需密切关注群内动态。

2、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3、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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