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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遂川工业园区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软件服务项目电子化公开招标重新启动公告

2020-03-03 来源:江西兴国县

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江西遂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西遂川工业园区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软件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西遂川工业园区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软件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遂政采【2020】G003号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1195000元(最高限价1195000元)

4.采购内容:

采购条目名称

采购条目编号

数量

简要服务描述

服务期限

江西遂川工业园区在线监控平台、在线监控设备运维及软件服务项目

吉购2020B000303731

1项

包含COD在线分析仪运维服务、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驻地运维服务等

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期限:自2020年03月04日至2020年03月24日(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及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400-998-0000咨询),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报名不成功。投标人必须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且已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或法人印章)。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03月2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为无效投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

2.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 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华影时代广场5楼)。

六、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1.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23900元(人民币贰万叁仟玖佰元整)、缴纳形式、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4.开标前审查投标人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次投标。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江西遂川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详细地址: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云岭集中工业园)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877047668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吉安分公司详细地址: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石阳路22号1幢3-502号

邮编:343000

联系人:徐会婷/王龙波/郭鹏飞/郑凯

联系电话:18779600281/0791-83810722

电子函件:jxcxwygs@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徐会婷/王龙波/郭鹏飞/郑凯

联系电话:18779600281/0791-83810722

九、重要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积极配合遂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3.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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