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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第24届香港国际影视展广东馆展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020-02-25 来源: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澄清与修改
 
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提交的2020年第24届香港国际影视展广东馆展会服务项目(省财厅备案计划编号:440000-202001-159001-000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时间更正原因,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3页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1月 7日 至 2020年2月1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可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2月4 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0年 2月4 日14时30分”
现更正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1月 7日 至 2020年3月10 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10元(人民币),可刷卡、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P5页
“第24届香港国际影视展(以下简称“香港影视展”)定于2020年 3 月 25 日至2020年 3 月 28 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展期 4 天。”
现更正为:
“第24届香港国际影视展(以下简称“香港影视展”)定于2020年 8 月 27 日至2020年 8 月 29 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展期 4 天。”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P5页
“布展施工时间:2020年 3 月 23 日至2020年 3 月 24 日。
展览时间:2020年 3月 25 日至2020年 3 月 28日。
撤展时间: 2020年 3 月 29 日。”
更正为:
“布展施工时间:2020年 8 月 25 日至2020年 8 月 26 日。
展览时间:2020年 8 月 27 日至2020年 8 月 29日。
撤展时间: 2020年 8 月 29 日。”
4、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P6页
“★投标人应作出在2020年 3 月 23 日前完成预制作工作,并于2020年 3 月 23 日准时进场安装工作的承诺,最终以香港贸易发展局确定时间为准。”
现更正为:
“ ★投标人应作出在2020年 8 月 25 日前完成预制作工作,并于2020年 8 月 25 日准时进场安装工作的承诺,最终以香港贸易发展局确定时间为准。”
5、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P8页:5.项目要求
“(2)项目完成期限:2020年 3 月 24 日24:00前完成布展搭建、按采购人验收意见调整等所有工作。具体的阶段性工期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
更正为:
“(2)项目完成期限:2020年 8 月 26 日24:00前完成布展搭建、按采购人验收意见调整等所有工作。具体的阶段性工期由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出。”
注: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更正公告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我公司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31号
联系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020-6129262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
联系人: 李小姐 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韦小姐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19
特此公告。
 
发 布 人: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5日
 
我公司已收到此更正公告的全部内容。
投标报名单位: (公章)
签收处: (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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