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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020-01-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SZCH2020- Y -G-001

  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三、 采购需求:

(一)工作概述: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园区规建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中标单位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进行技术审查。主要包括对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进行资料审查和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应依据国家及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违反国家及省市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的,不得通过技术审查。

(二)服务数量:预估每年至少200个以上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技术审查

(三)服务时限:中标单位收到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受理凭证及文件资料后,须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并将书面审查意见报送园区规建委消防审验处。

(四)服务内容: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消防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对依法申请消防设计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进行审查、评定,包括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采用的设计依据、建筑类别和耐火极限、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防火构造、安全疏散设施、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消防用电及电气防火、建筑防爆、建筑装修和保温防火等方面内容进行技术审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行政审批机关监督检查。对超出国家及省市现有建设工程质量、消防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规范与技术标准等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应另行依据和服从相关规定开展技术审查。

2、参加所审查的消防工程竣工验收,对消防工程施工质量签字确认。

3、负责消防设计审查文件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规建委移交符合标准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档案。

4、按园区规建委要求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五)投标单位及人员配备要求

1、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配置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对消防设计报审资料及文件进行审查。

2、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应确保满足苏府【2019】82号文中关于“实施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的相关要求,在推行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数字化联合审图的过程中,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并获取相应的资质以满足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

3、服务人员配置:至少配备8名专职人员,其中至少包括消防审查技术总工、建筑消防审查负责人、给排水消防审查负责人、电气消防审查负责人、暖通消防审查负责人、消防审查受理、审核协调及档案管理人员。

(六)服务响应

1、中标单位须满足管理规定关于消防设计技术审查的时限要求。

2、中标单位须定期与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专业互审,互相复核审查意见。

3、中标单位须制定相关技术方案以逐步配合多图联审与无纸化审图的要求。

4、中标单位须参与消防工程竣工验收。

5、中标后须在苏州成立满足技术审查需求的办公场所。

(七)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应组织专家对消防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完成审查后向园区规建委消防审验处出具《技术审查意见书》。

2、园区规建委定期对完成的《技术审查意见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接受相关的举报和投诉。

3、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技术审查意见书,每发生一次,扣500元/次;审核意见的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委托要求,每发生一次,扣500元/次。

4、技术审查责任

(1)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执业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完成技术审查工作,确保技术审查质量。

(2)中标单位对审核意见的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负责。

(3)中标单位技术审查意见书只向委托单位提供,不得自行提供给报审单位或其他单位,对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结果以及自行对外提供审查意见书的,除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外,园区规建委可采取必要措施终止委托,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中标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玖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9,000,000.00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无。

  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出售(除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售出后概不退回)。以邮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合格后汇款,否则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因邮寄而导致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的遗失等责任与采购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无关,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售 价:每套3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标书款汇款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收款单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31-41226013-4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报名咨询电话:0512-65196851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咨询电话:0512-65161790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留存(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八、开标信息

投标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00—9:30整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30整

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30整

投标及开标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及开标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采购人

名 称: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电 话: 0512-66680776

联 系 人: 江鹏

地 址: 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电 话: 0512-65161797

传 真: 0512-65262733

邮政编码: 215007

联 系 人: 邬汝超

十一、其他应说明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

十二、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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