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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020-01-17 来源:辽宁沈阳建材网

我要投标
一、招标条件
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备案。以沈和审批发改审字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弱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阳市和平区新华路111号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3193001002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弱电工程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改造工程弱电工程 90
4.工期要求:2020年02月20日 开工至 2020年05月2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4.8万元
3.开标时间: 2020年02月11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01月16日 08时30分至2020年01月20日 16时3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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