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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惠山大队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0-01-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HSCG20200116001)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HSCG20200116001)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SCG20200116001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惠山大队的委托,就2020年度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HSCG20200116001)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2020年度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HSCG2020011600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2020年度惠山区智能交通设施维护项目 。
(2)招标范围:惠山区交通路口智能交通设施及其配套设施(总计306个路口,详见清单)、指挥中心机房的维护。
(3)养护期:一年。
(4)本项目预算价:220万元/年(偷盗等所有风险费用均由投标人包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单价不再作任何调整),超过预算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20万元。
(三)本项目 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20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6%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接受/不接受)。
六、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00-16:0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
招标文件售 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相关事 项: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递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 2020年2月7日13: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0年2月7日14: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阳、吴莹
其他有关事项:/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2月7日14:00
开标地点: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2楼开标室
其他有关事项:/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阳、吴莹
联系电话:0510-88207527、13812296852
传真电话:0510-88207527
联系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迎宾南路17号7楼
邮政编码:214000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惠山大队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金惠路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华天州
联系电话:0510-82216335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5份; U盘一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 收取 (收取/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人民币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开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还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1),如采用电汇形式的请在投标前一天与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确认。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江苏建圆建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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