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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2020-01-17 来源:江西兴国县

江西省云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依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复,就“宜丰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云锐-YF2020-001

2、 项目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最高控制价(万元)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宜丰县城区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采购安装项目

一批

85.23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完善服务的书面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

(依法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9)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提醒:(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还应单独准备一份原件用于资格审查)

1)投标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凭证;

2)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

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部分、注:对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财库〔2019〕9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要求执行)。

6、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报名办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3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拟投标人须于此时间前到江西省云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手续,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7、获取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1)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2)(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或经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之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3)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整,2020年2月11日下午15:00时前到账;企业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6279808000061368

开户行名称:江西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下午15:00时整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室

9、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10、采购单位:宜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陈凯

电话:1816220992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桂花路65号

11、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云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伍华林

电话: 13767519385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镜山大道106号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下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宜丰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jxyf.gov.cn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

江西省云锐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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