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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内交通监控采购项目

2020-01-16 来源:辽宁省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公告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内交通监控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委托,对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内交通监控采购项目 号: DDCGZB2019049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是否进口

数量

单位

丹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内交通监控采购项目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

品、服务的相关规定

数据交换系统

1

安全隔离网闸

1

200万红外网络高清球

25

球支架

25

900万电警抓拍摄像机

38

300万电警抓拍摄像机

8

智能LED补光灯

138

300环保卡口

12

900万环保卡口

13

环保补光灯

52

环保闪光灯

52

雷达

12

控制机柜(温控)

56

工业以太网交换机

71

光纤收发器

43

信号灯检测器

15

电缆RVV3*2.5

3590

电缆RVV3*1.5

3490

网线超六类

3530

光缆

4100

2寸尼龙管

2790

顶管施工

690

破路人行步道

2280

走线井

84

杆迁移

3

6米杆

10

8米杆

9

10米杆

18

12米杆

6

14米杆

11

6米杆基础

10

8米杆基础

9

10米杆基础

18

12米杆基础

6

14米杆基础

11

立杆

54

摄像机杆水泥包封

54

光纤接续

105

设备安装调试

80

辅材

28

标识牌

9

标识牌基础及地笼

9

标识牌安装

9

云存储磁盘阵列

3

3.5寸企业级硬盘

144

视频云存储运维管理平台软件

1

平台配置服务器

4

平台服务器一体机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6.579759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406.579759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允许联合体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咨询电话:0415-2211262)。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办公时间:上午9:00-16:30,节假日除外),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交易文件编制科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10: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第一开标室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北京时间)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于清泉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8号

项目联系人: 田晓峰 联系电话:17741500103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蒋艳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cghw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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