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湖州市消防支队德清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1-14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

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消防支队的委托,对德清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采购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编号:湖消采——G 2019020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预算(万元)

1

德清消防大队无人机采购项目

59.0780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 1月 14日至2020年 1月 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20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税务机关出具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相应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复印件。

(5)资格声明;

(6)磋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箱。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2日14时30分

八、投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 2020年2月12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消防支队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572-2399337

地址:湖州市消防支队

2 .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嘉年华国际广场C座20楼

联系人:张镇龙联系电话:0572-2121680

采购人: 湖州市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月14日

附件信息: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