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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小学网络校园IP广播设备会议音视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2019-12-26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 1、项目名称: 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小学网络校园IP广播设备会议音视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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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原项目名称: 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小学网络校园IP广播设备会议音视设备采购
  • 3、项目编号: CG191231
  • 4、项目序列号: CG191231
  • 5、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 6、项目联系电话: 0851-27704788
  • 7、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8、首次公告日期: 2019-12-26
  •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部分竞标人须知新增第九条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又异议的,应当在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1、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质疑供应商参与了谈判活动后,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1.2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1.3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2、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2.1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遵义市相关规定的; 2.2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2.3质疑书副本数量不足的。 (四)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交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翻译;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投诉部门:遵义市汇川区财政局 地址:遵义市汇川区汇川大道政府办公楼3楼采购办 投诉电话:0851-28680447
  •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
  • 11、ppp项目: 否
  • 12、采购人名称: 遵义市汇川区第一小学
  • 13、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遵义市汇川区苏州路德宝贵御国际写字楼B2栋13-2号
    •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 联系电话:0851-27704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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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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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欣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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