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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植保植检站田间监测点物联网监测预警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26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植保植检站 田间监测点物联网监测预警设备 (项目编号:HCLHZB-GK-2019099)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植保植检站 委托,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田间监测点物联网监测预警设备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田间监测点物联网监测预警设备
2.项目编号:HCLHZB-GK-2019099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商品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303.88 294.14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303.8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比例由招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财库〔2015〕43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最新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 1、供应商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须为已按照国家规定更换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证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理解并接受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供应商的报价已包括:投标期间的开支、人员工资、保险、管理费、餐费、交通费、税金等及其它所有产生的费用,理解并接受采购人不接受中标供应商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追加其余任何款项的要求。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终优惠价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7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报名时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01月-2019年11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以及以下要求的任意一项:1)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2)开标当月或前3个月内(2020年01月至开标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8、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9、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供应商信用良好,2017年起,供应商须无涉及刑事案件、无涉及失信被执行、无涉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无涉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无涉及企业经营异常等信息。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的以上信息进行查询,以评标当天网上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也须附至少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前三天的在这两个网站的自行查询结果。 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承诺书,如发现其有违法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对于以上四项资信内容须提供投标承诺书,如发现投标人与承诺的内容不符,招标单位则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2-25 到 2020-01-0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持上述第五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5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1-15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姜老师
2.联系方式:022-8794075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植保植检站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叶老师:2845085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794075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植保植检站、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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