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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显示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2-20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对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显示系统改造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显示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ZJHX-(2019)竞磋商字第58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简要说明:

因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第一会议室现有显示与音响系统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大屏本身存在色差,在维修保养时已经判断出光源和色带的参数不一致,无法完全调到统一参数;2.之前项目采用的VGA转RGB投屏上墙。现在设备的所有信号源基本为高清信号源(DVI和HDMI两种),之前的投屏方式对于现在的信号源相当于降低画质投屏;3.原有设备维修频率高,每次厂家的维修成本较贵,费用较大。

现需采购一批设备及辅材进行升级改造:在原位置建设高亮度、高清晰度、技术先进、功能强大、使用方便的小间距LED拼接显示系统。通过LED拼接显示系统,可以轻松实现直观、实时、全方位地集中显示大屏幕上可根据需要以任意大小、任意位置和任意组合进行显示,并且对显示信息进行智能化管理,以便于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准确、实时全面的观看和掌握各方面信息,增强各信息显示的直观性和可操作性。

设备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室内P1.8全彩屏

长度和宽度多少

m2

2

同步控制系统

1

3

播控软件

1

4

显示屏框架

17

m2

5

包边

19

m

6

高清拼接控制器

1

7

LED专用配电系统-20KW

1

8

控制电脑(自备)

1

9

原有DLP拼接屏的拆除及新的装潢

2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2月31日10:0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10:3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一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zjhxztb@163.com ”,标书费汇至保证金账户);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 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7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15952908844;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梅峰 联系电话:15805289773;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郦黎明 联系电话:0511-84420774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 7350元(人民币柒仟叁佰伍拾元整) 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 号: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查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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