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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十一楼会议室智能化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12-12 来源:浙江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就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十一楼会议室智能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QCGZ2019021

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十一楼会议室智能化项目

二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1

十一楼会议室智能化项目

1

238.8万元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5.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本项目无须报名。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login.zcygov.cn/login)获取采购文件。其他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qzggzy.com ),衢州市财政网( czj.qz.gov.cn )免费下载。

五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3日9:30:00

六 、开标时间:2020年1月3日9:30:00

七 、开标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厅(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八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九 、其他要求:

1、未注册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三个工作日内按《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注册申请,否则,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可以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2、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金先生,电话:0570-3893203);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570-8757615)。

十、公告期限:本招标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梅先生 ,联系电话:0570-3135197

采购人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紫薇中路3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570-3891220

传真:0570-3890310

地点: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室(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

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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