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监控平台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10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12-10 15:41:22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就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非现场执法监控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HYGY-201912100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采购预算为146.07万元。

三、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

(二)特殊资格条件:

1、具备基础通讯运营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 获取 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http://www.zjzfcg.gov.cn/)上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申请获取并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均有效)。(公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后获取的采购文件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方式)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 报名单位直接从公告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0 1 3 9 :30;

七、投标地点: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会展路1268号温州市民中心A座3楼公共资源交易受理区)

八、开标时间: 2020 1 3 9 :30;

九、开标地点: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 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2、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逾期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 系 电 话:0577-55881907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括苍西路20号1号楼5楼

联 系 人 :朱天翔

联 系 电 话:0577-86170009/15067813900

传 真: 0577-86170009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6996662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