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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杨市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2-09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杨市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杨市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HXCG2019-24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其杨市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杨市幼儿园智能化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HXCG2019-24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监控弱电设备视频综合平台、星光级超低照度400万1/2.7英寸CMOS图像传感器、网络交换设备、监控接入核心交换机等设备。根据平安惠山技防学校要求,为保障学校的安全,因此本系统必须接入运营商视频汇聚平台并推送公安。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工期:150日历天;误期违约金:2000元/天;
(3)质量要求:合格;质量违约金:合同价的5%;
(4)项目免费质保期:二年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0万元。
(三)本项目 设定(设定/不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78.59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四、招标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注册并登记的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
2、满足以下资格之一:
A.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基础电信运营许可证获准经营的业务种类需包括蜂窝移动通信业务及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投标人自有或授权其分支机构投标的法人所有的),并拥有覆盖整个无锡市惠山区范围的传输光纤网络的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
B.满足条件A的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授权的企业;
3、拥有覆盖整个惠山区范围的传输光纤网络资源的每家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只能就本项目授权不超过二家企业;
4、授权人必须具备与投标供应商或其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缴费证明。
5、近三年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无文明施工市级不良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六、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9年12月6日-2019年12月13 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时。
(2)采购文件出售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01室)。
(3)采购文件出售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若投标人为本地通信运营商,则提供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5月-2019年10月的缴费证明;
3)本地通信运营商投标的,提供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指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投标人);
4)被授权的企业提供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授权光纤网络和存储机房证明(本地基础通信运营商投标人不需要提供);
(4)采购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要求时间截止前到达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的指定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2 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 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02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杨逸
(5)其他有关事项: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1月2日14:00
(2)评审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02室)
(3)中标单位确认时间:评审结束后
(4)中标单位确定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02室)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 
联系人:吕若虞
联系电话:0510-83310266
采购代理: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逸
联系电话:0510-83306659
联系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南大道8号西泽大厦28楼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明标一正二副,暗标一正五副,电子光盘一份
十一、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次招标 收取 (收取/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元(人民币)整
保证金缴纳形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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