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警务云(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受 甘肃省公安厅 委托, 甘肃弘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 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警务云(一期)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警务云(一期)项目
2.项目编号:2019zfcg02751(GSHF-2019-101)
3.隶属品目: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4.隶属行业: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二、项目内容
标包序号 | 品目名称 | 本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预算总价(万元) | 主要技术参数 |
1 | 其他安全设备 | 甘肃省公安厅甘肃公安警务云(一期)项目 | 项 | 1 | 81168000.00 | 8116.8 | 详见招标文件 |
三、项目总预算8116.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上一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出具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和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投标企业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29 00:00:00至2019-12-05 23:59:59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在线免费获得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0元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2-20 09:00:00
2.开标时间:2019-12-20 09:00:00
3.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第十开标厅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梅东
2.联系方式:1323938911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甘肃省公安厅
2.采购人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黄斐0931-515233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弘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科技街156号办公楼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赵梅东13239389110
十一、PPP项目说明
非PPP项目
十二、购买服务项目说明
是否购买服务:否
十三、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甘肃省公安厅或甘肃弘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四、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五、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甘肃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gansu.gov.cn)上发布,其他媒体只能转载,并标清来源,不得擅自修改公告任意信息,否则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六、其他补充事宜
甘肃弘风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