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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28 来源: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

延边州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 项目名称:延边州检察院安防监控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用途:社会保障

货物名称:智能球型摄像机、网络摄像机等等

数量: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视频输出支持1920×1080@25fps,分辨力不小于1100TVL(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二、项目编号:0773-1941GNJLHWGK3909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3.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bian.gov.cn/PSPBidder/memberLogin)注册登陆后方可参与投标,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1 营业执照副本;

4.2 《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购买时间 2019年11月29日--2019年12月06日(节假日除外,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的8:30 -11:30至13:00-16:00时,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8,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交纳,已到账时间为准。并将电汇凭证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六、兹定于2019年12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1室)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光华路166-1号开标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采购预算额度:人民币90万元,投标报价超出该价格的,投标无效。

八、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林叶、王丽艳

联系方式:0431-81150785

 

采 购 人: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长白山西路6999号

联 系 人:许京南

联系方式:0433-4336033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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