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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音响系统器材等设施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2019-11-27 来源:湖南郴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公告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的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音响系统器材等设施购置项目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SHIJI-2019-016]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的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音响系统器材等设施购置项目

1.2采购代理编号:SHIJI-2019-016

1.3采购标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预算金额、采购代理服务费: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预算金额

采购代理

服务费

1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音响系统器材等设施购置项目(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台球活动室、游戏室、电脑阅览室、电影厅。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513941.50元

¥7709.00元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要求直接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1.2要求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0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者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指2019年8月-2019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2.1.4要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1.5要求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2.1.6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凭证;

2.1.7要求供应商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资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2.2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3要求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0月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者其银行基本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近三个月(指2019年8月-2019年10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6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3.7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8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9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4.1按本询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4.2供应商提交纸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时间 20191127 日至 2019123 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地点为 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1308 室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3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份,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

6.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9日(星期三)15时00分 (北京时间),在该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将被拒绝。

6.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1306室。

6.3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以示出席。

6.3.1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6.3.2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要检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否则,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收到本项目的询价通知书后,请于 20191231730 分(北京时间)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询价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的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邀请公告发布在“郴州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7号

联 系 人: 任重

电话: 18673562856

采购代理机构: 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9号中颐大酒店13楼1308室

联系人: 胡莞羚13975566118

电 话: 0735-2150070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SHIJI-2019-016]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1.1)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1.3)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2.1)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2.2)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2.2.1受到刑事处罚;

2.2.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回复确认函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世纪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 湖南鑫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音响系统器材等设施购置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SHIJI-2019-016)”的询价邀请公告。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现就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进行确认,同意按照询价通知书的内容及要求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且无任何异议。

此致

敬礼!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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