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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智能化安装与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11-26 来源:广东中山政府城区采购公告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委托,对 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智能化安装与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1911-234-005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智能化安装与设备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51,151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代理编号:HSCG4070910216,采购表编号:经建(19)0071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3.项目内容: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智能化安装与设备采购;

4.简要技术要求或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有采购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8.网上参与投标的具体操作方法: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2日至2019年12月17日9:30期间进行网上参与投标和下载招标文件。

(2)对于初次参与我市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3)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10.30更新或最新版本)”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银行账号。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10.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3.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期限至投标截止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供应商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包组)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包组)投标。(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8.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并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提供“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相关网页截图”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22日 至 2019年11月2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2019 年 11 月2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60-8998280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城桂公路16号(五层501室)

联系人:曹长鹏 联系电话:0760-88169368

传真:0760-88169368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冠佳 联系电话:0760-89817179

传真:0760-89982815 邮编:52840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及附件

发布人:广东鸿厦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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