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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019-11-25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洮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 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洮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室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C-JLZB-2019-596;

2.3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项目采购X[20191113]-0854号;

2.4 招标范围:采购LED显示屏;

2.5 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资金;已落实

2.7 工程建设地点为:洮南市人民检察院;

2.8 计划工期:按合同约定;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10 项目预算:3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与本招标项目标的符合的合法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符合该项目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整的财务证明,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同2016年-2018年完成过的类业绩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公告其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及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亦不得借用母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相关资质或合同投标。投标人如有更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3.8投标人需要在白城电子投标交易平台(网站: http://ggzy.jlbc.gov.cn:8090/TPBidder)注册和 在http://www.ggzyjltn.cn:1015/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网上项目报名。

四.项目报名

4.1项目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1月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6:00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成功后可在网上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9年

12月17日14: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洮南市团结广场人力资源市场西侧)。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其他内容

6.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

6.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公告媒体

公告媒体:本公告同时发布在白城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洮南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洮南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436-629502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洮南市兴安北街160号

联系人:朱经理

联系电话:18204319779

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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