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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019-11-20 来源:吉林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政府采购

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就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20191115]-0081

三、采购内容: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590,000.00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或致使合同履行中发生违约现象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其它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主要配套货物如果不是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货物制造商直接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2)投标人提供产品必须具有中国有关部门注册或检验或商检及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和产品,如提供贴牌产品,自愿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开具日期为开标之日起前三个月内)投标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5)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六、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支付10%的订金;到货初验后支付50%的货款;货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30%货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余款。

七、供货时间及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30日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和初验,遇不可抗力原因需迟延交货的,经采购方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供方必须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交货地点:汪清县。

运输方式:中标方负责运输。

安装与调试: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完成全部设备的供货和初验后的60日内,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八、质量保证:自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少于48个月,供应商负责对其提供的物品进行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满后,需要更换的设备和零部件价格不能超过中标时的标价。供方保证长期为客户提供各种技术方面的咨询。

九、售后服务: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人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完成货物交货、安装调试、系统集成,主要设备、辅材及施工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具有完善及时的售后服务:采购内容所列全部设备的质保均按投标人承诺质保期执行。质保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换件保养费用和备品备件均由供应方免费提供。报修响应时间为4小时,48小时内解决故障。质保期满为保修期,保修期内在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供应方免收换件材料成本费和人工维修费,同时提供无偿日常保养服务。

(3)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详细的培训相关文档及材料,负责对该系统的使用及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包括系统的技术原理、设备组成、使用、操作和维护方法,软硬件安装调试、故障排除等,以方便用户培训对象参与为主要原则,配合实际操作,使培训对象具备基本的系统操作及管理能力。必须为受训人员提供培训网络环境、文字资料和讲义等。培训方式为分别培训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和人数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十、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十一、招标文件获取:

1、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bian.gov.cn/),按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保证金转款(存款)凭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登记备案并办理密保卡(已取得密保卡的供应商,也必须携带以上材料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汪清县人民政府八楼),未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办理密保卡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可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为止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获取密保卡并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bia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否则失去投标资格。*预期获取招标文件的没有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9万元(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1月27日16:00时之前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转入至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账户。)

十二、接受招标时间、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9年12月11日13:30—14:00。

2、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1日14:00。

3、超过招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招标地点:汪清县汪清街西108号(汪清县联通公司二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滨河北街435号县政府八楼。

项目联系人:孙德强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金元杰

联系电话:15843391860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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