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119133316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数字审委会信息化建设项目
招标补遗
各投标人:
关于资格审查合格标准中: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资料的补充说明如下:提供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成立当年的可不提供。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此部分内容要求均相同。
本次补遗发布时间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要求,因此开标时间不变,请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特此说明。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