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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2019-11-12 来源:江西兴国县

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该单位采购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编号: GQCZFCG2019JT-20

2、 项目名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采购预算:RMB499000元(供应商的报价不允许高于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项目招标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金额

(人民币)

GQCZFCG2019JT-20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改造升级

1

499000元

6、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供应商提供针对此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B级安考证;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7、谈判响应文件数量及报价:①正本壹份、副本贰份②供应商的谈判报价按政府采购运行规程的要求有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书面报价;第二次报价在谈判时供应商可根据谈判情况给予让利优惠,也可以保持不变。谈判小组可以酌情再与各供应商进行再次谈判。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售后服务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费、环保费、规费、税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均应列入项目谈判总价中。

8、有意向的合格响应供应商可从2019年11月 12日起至2019年11月1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共青城市共安大道与发展大道红绿灯交汇处(市民服务中心)5栋三楼)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9、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共青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机构将拒绝接受。

10、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1、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原件须当场查看,经验后当场退还):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须附有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12、已领取谈判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

1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网站上公布,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采购人:共青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07925930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 刘女士电 话:0792-4391097

邮 编:332020 电子信箱: gqcszfcgzx@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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