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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019-11-11 来源:辽宁沈阳建材网

一、招标条件
开发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施工已经由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备案。以大金普经发发公19-0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开发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 新建监控杆点位314个,安装监控摄像头994个其中新建点位安装600个,“平安城市”一期附装394个;新建农村行政村出入口视频点位18个;改造原有监控系统553个视频点位。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1003552001002 开发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施工 开发区公安分局“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建设项目施工 10
4.工期要求:2019年12月09日 开工至 2019年12月19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3)投标人投标报名后,凡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须向招标人递交书面退标函。(4)投标人开标前须办理建筑企业用工备案书(5)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到达会议现场,且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开标前接受投标人身份验证。(6)开标前,被授权人身份证刷卡通过后方可参加开标会议。如刷卡未通过,则取消其投标资格。(7)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用于网络投标文件解密)
四、投标
1.现场投标地点:大连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25.78万元
3.开标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09:30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2日 08时30分至2019年11月18日 16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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