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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分局2019年公安重点警用装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11-08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分局2019年公安重点警用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分局2019年公安重点警用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ZC197177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39号

联系方式:010-839950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10-65909800 131247975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分局2019年公安重点警用装备购置项目

采购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分局2019年公安重点警用装备购置项目,涉及到公安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装备、公安禁毒技术检查装备、公安刑事视频解析专业装备以及公安刑事人像检索识别装备的购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9.5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00至2019年1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939.5190 万元,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 4 包,分包情况如下:

第1包: 公安刑事技术现场勘查装备购置 ;包控制金额:人民币320.014万元;

第2包: 公安禁毒技术检查装备购置 ;包控制金额:人民币169.93万元;

第3包: 公安刑事视频解析专业装备购置 ;包控制金额:人民币146.825万元;

第4包: 公安刑事人像检索识别装备购置 ;包控制金额:人民币302.75万元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朝阳区东三环北路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 50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投标。

注: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新版)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接受投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上午08:30至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上午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第一会议室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开户名: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账号:110938847410701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 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本项目公告仅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转载无效。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未办理进口产品论证,故供应商所提供设备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3、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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