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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019-11-06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和平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行政区域 河源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1月05日 19: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1月06日 09:00至2019年11月12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 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预算金额 ¥5461.9894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762-5631209
采购单位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和平县阳明镇九子岗商务中心五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源经营部
代理机构地址 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755-83710339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的委托,对和平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24-201911-104001-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平县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4,619,89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整包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2、详细招标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内容。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非独立法人的企业可以使用其上级公司的资质;
3、投标人属广东省内企业的须具有省级《安全防范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属广东省外企业的须取得《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书面声明);
5、本项目接受不超过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必须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原件,由牵头主办单位负责办理投标及签署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及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职责。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得以单独投标人或组成其它联合体等其它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申请。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需提供上级公司授权书复印件;
3、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投标人报名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全部投标报名资料用A4纸按序号编制并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否则不接受报名。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重要提示:所有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于先生,诸小姐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谢先生
(二)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三)采购人: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九子岗商务中心五楼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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