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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公安局特警反恐指挥一体化装备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9-11-04 来源:云南昆明市人民政府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特警反恐指挥一体化装备设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承担本项目。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资格要求

1.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特警反恐指挥一体化装备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826,8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限价(含单价及总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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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概况

1.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3.2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3.3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产品的供货及验收。

1.3.4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3.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3.6供应商必须对招标货物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经营范围中须含本次采购项目货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两年(2017-2018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4.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查询起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1.4.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5日09时00分至2019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审核通过后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5日09时30分。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3.3开标地址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二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5.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采购期间内属于有效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

地址:昆明市尚义街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63015755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与大观路交汇处大观首府8栋31层

联系人:巫女士

联系电话:0871-64154886

传真:0871-64644328

邮箱:yn68311771@163.com

监督电话:昆明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71-63544951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1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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