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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19-10-23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编号:ZJZC2019036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安防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的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 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执行、安防系统建设项目

1.2采购内容:400万人脸识别枪机、智能全景摄像机、智能周界摄像机、智能视频监控一体机、无人值守系统。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三章。

1.3采购预算:人民币438000元。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3.1供应商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 )网站会员,详见注册指南。

3.2供应商按系统提示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30日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0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所需电子发票开票的操作如下:供应商登录会员网上系统---点击进入后台---资金管理---标书费电子发票打印或服务费电子发票打印---右侧点击“开具蓝票”按钮,补充完善开票信息后,点击开票。

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10月3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5.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磋商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9年11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磋商供应商必须通过E交易会员注册账(卡)号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及时足额缴至系统提示的帐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19年11月5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解放路21号

采购人: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0511-85319271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12004

业务电话:0511-85612788 联系人:印先生

技术支持电话:0519-89890982 89890395 联系人:李女士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5580377 联系人:钱女士

网 址:www.ejy365.com www.czztb.com

邮 箱: czztb@czztb.com

12.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1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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