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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设备租赁及执法取证仪、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9-10-12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岚皋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岚皋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设备租赁及执法取证仪、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设备租赁及执法取证仪、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HZAK-2019-122Z(2)

三、采购人名称: 岚皋县公安局

地址:岚皋县城关镇罗景坪社区

联系人:袁警官

电话:0915-252177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楼

联系人:朱侠

电话:0915-3160118

传真:0915-316011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岚皋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设备租赁及执法取证仪、平板电脑采购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岚皋县公安局移动警务通设备租赁及执法取证仪、平板电脑采购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1033632.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近半年完税证明、近半年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2 09:00:00至2019-10-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4室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康分公司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竹园巷118号204室进行缴费确认,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1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1-01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5第四开标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3160118

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61050166371100000321

十一、本公开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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