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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机关武清各学校消防改造(第二批)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10-12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区级采购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机关 武清各学校消防改造(第二批)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19-1234)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武清各学校消防改造(第二批)工程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各学校消防改造(第二批)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WQCG2019-123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杨村五中、武清二幼、雍阳中学(教学楼)、梅厂中学、南蔡村中学(教学楼)、河西务中学(教学楼)、大良中学(教学楼)、杨村三中、下伍旗职中、王庆坨中学、黄花店中学(教学楼)等消防改造工程,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中所示的全部内容。 192.12
 
三、项目预算
192.1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资质: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证书。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 (1)正项目经理1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 (2)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正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加以承诺; (3)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和津建筑【2018】489文件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单位项目配置人员证件(原件)将留置于建设单位处,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中标单位。(注:以上人员须提供考核依据,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 5、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供应商在2016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具体时间以法院判决书为准):由投标单位在网上自行打印,加盖公章,作为评标依据,如发现与实际不符,由投标单位承担相应后果。网站查询地址:中国裁判文书网; 8、报名购买文件、参加开标会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与供应商签定的劳动合同和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10-12到 2019-10-15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报名后现场获取,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2日至2019年10月15日(公休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时;报名时须携带竞争性谈判公告中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审核后,现场报名;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0-17 14:0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0-17 14:0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工
2.联系电话:022-58316026-21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孙老师:022-60911887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西台大街38号棉三创意街区叁-1-12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831602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武清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报名后需缴纳文件工本费400元(售后不退)。 1、以电汇(网银)方式,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电汇请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和编号。账户信息:收款人: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汇款帐号:1205016365010000026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海景支行,联系电话:022-58316026-215,缴纳工本费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相同。 2、缴纳成功(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后至招标代理单位领取收据或发票,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天津市隆旭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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