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三远一网管理系统)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9-10-09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远程出庭(三远一网管理系统)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1322201900022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0-08 17:55
采购人 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政欣凯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未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有效期内的)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平台http://www.ccgp.gov.cn/cr/list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行为查询结果为准)。 二、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报名回执表;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2万元为准。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是第三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齐全,签署规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方能认为有效,任何残缺和不完整提供,不规范提供均将视为无效资料。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自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欣凯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充市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3栋2单元1-1号)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10-09 09:00到2019-10-14 17:30
标书售价(元) 500
标书发售地点 南充市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3栋2单元1-1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1-05 14:00
开标时间 2019-11-05 14:00
投标地点 南充市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3栋2单元1-1号
开标地点 南充市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3栋2单元1-1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营山县翠屏东路338正南方向200米,18990858188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南充市营山县朗润国际社区3栋2单元1-1号,0817-828726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蒋老师,18990858188
预算金额(元) 800000
招标文件 <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