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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租赁服务项目

2019-10-09 来源:浙江宁波中基国际招标

宁波市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租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波市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CBNB-20192174G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9月27日至2019年10月10 日止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等: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采购预算/

最高限价

1

宁波市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期租赁服务

主要为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的运行建设提供信息化的技术支撑,为智慧交通高位视频监控系统运营提供专业的信息安全服务、运维服务等专业技术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期: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需完成本项目所有租赁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等;

租赁期:高位视频监控系统服务资源建设完成,并经招标人对服务资源确认无误之日起三年。

1200万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运营光纤网络资源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或有线电视业务运营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2019年 9月27日至 2019年10月 10日止。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 。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提示:

(1)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

(2)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 。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pdf”。

4.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本项目投标人仍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当电子评标无法正常进行时,即转为线下评标。若在此种情况下,由于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文件而导致该供应商作为投标无效处理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九、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9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并于2019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和纸质备份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送交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当终止电子化开标评标程序,而采用纸质投标文件线下评审程序时,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没有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该投标视同投标无效处理。如本项目电子化开评标成功的,则退还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时在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19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00前)供应商应当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线下评标。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19年10月18日上午10: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在2019年10月18日上午09:30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一、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十一、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董警官、任老师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兴宁路48号

联系电话:0574-81981036、0574-81981091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吕勇、方芸、吕昕烨

电话:0574-88090063/87425130

传真:0574-87425391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1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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