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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19-10-08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依据鄂采计[2019]-23752号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表的要求,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BFY-XZ-2019011

项目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采购预算:47万元(超过采购预算废标)

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1个项目包,需求如下。

1)项目包编号:1

2)项目包名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3)类别:货物;

4)用途:办公;

5)简要采购需求: 安检登记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含定制触摸查询软件)、视频监控系统、视频接访室兼听证室系统、综合布线及网络设备等,详细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6)期限(交货期):30日历天;

7)质保期:3年;

8)验收标准: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

9)其他: /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2019年6月-2019年8月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湖北省内资质要求为乙级或以上,湖北省外要求甲级)。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年内有关任何一条以下情形的供应商无本项目投标资格: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并打印存档。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2019 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北68号祥和名苑2栋1单元简朴寨旁。

2、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

1)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及当事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当事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本公告“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格证明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对应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原件查看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3)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须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或受理通知书(单)等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4)磋商文件3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3、联系人:彭工

4、联系电话:15392906267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8日09: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室(武汉市新洲区龙腾大道祥和世纪城)

六、磋商

磋商时间:2019 年10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新洲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评标室。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磋商截止时间迟到或未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或者人证不符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响应文件将原封退还给供应商。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广场街47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27-89352960

八、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洲区邾城街龙腾大道以北68号祥和名苑2栋1单元简朴寨旁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15392906267

九、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和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6923867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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