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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9-2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市级采购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lzb-2019-A-0087)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委托, 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zlzb-2019-A-0087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委托2019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60
 
三、项目预算
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仅限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供应商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年度为 2017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09-23到 2019-09-29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7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2019年09月23日至2019年09月29日,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七层)现场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0-10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0-10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8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博
2.联系电话:022-2373333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一殡仪馆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铁东北路599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亮:022-26390544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C座7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3333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第一殡仪馆、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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