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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019-09-06 来源:河南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公告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卫辉市人民检察院的的委托,现对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有资格的谈判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卫交采2019TP032号

三、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内容:办公设备采购。(详见谈判文件)。

2、本项目预算金额:37万元。

3、质量:合格。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日内。

四、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响应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投单位为供应商的,供应商需经相关政府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该该项目类别。

3、响应人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tf 格式)及资料(详见http://www.xxggzy.cn/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潜在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9月9日 08:30 时至 2019 年9月11日 18: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3、获取谈判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一次报名和下载响应文件的操作。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 年9月23日 09 时 00 分。

2、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xtf 格式)及电子( U盘介质,开标后退还)递交及开标地点: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友谊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角阳光华府小区东侧门面房)。未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3、开标时,投标供应商必须携带本单位 CA 密钥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nxxtf 格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卫辉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注意查看。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主体信息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市场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再作为评标(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及时对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2、各类参与交易主体的基本情况、资质业绩、履约情况等企业信息收录建库,交易系统自动将信息对外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九、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卫辉市财政局

十、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卫辉市人民检察院地址:卫辉市和平路东段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 16638379929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1309号

联系人:李鹏昊联系电话:17337347588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19/09/06 1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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