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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字对讲机谈判公告

2019-08-14 来源:湖南怀化市人民政府采购公告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字对讲机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201910216,委托代理编号:TJGJHH2019-023)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字对讲机

政府采购编号:怀财采计201910216

委托代理编号:TJGJHH2019-023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单位:套)

预算(元)

/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字 对讲机

数模对讲机

110

404800

数模超薄对讲

10

47800

3、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标的物名称

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数字对讲机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内容;

3、供应商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质量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期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

6、其他说明: 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27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杨村禾塘组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45-2235298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湖天开发区世纪花园主楼B座827室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745-273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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