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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安局武进分局武进区道路监控网“3.20”一、二期及道路提升工程维保和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8-09 来源: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公安局武进分局的委托,就武进区道路监控网“3.20”一、二期及道路提升工程维保和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进区道路监控网“3.20”一、二期及道路提升工程维保和改造项目

2、采购编号:武采公标【2019】73号

3、项目范围、内容及要求:本项目根据2010-2013年建设的武进区道路监控网“3.20”一、二期及道路提升项目五年免费质保年限到期后,为满足实战需求,结合目前最新的技术,对原有项目进行维保和改造,为电子政务工程类项目,拟建设地点为常州市武进区,其中针对前端各类电子监控设备进行维保和改造,在充分利用原有前端各类设施的基础上,对原有的卡口、电子警察、道路监控等硬件设施进行维保和升级改造,同时适当增补全景 AR、非机动和道路人像、违法采集等先进监控设备,进一步完善和加密武进区道路监控网络体系,形成县市际、城区出入口及重点道路、城市核心区三道防线,全面满足道路治安防控工作业务需求;结合武进交警中心机房现状,本次项目主要针对武进交警中心机房的软件、 IT 、网络设备、机房配电、UPS、综合布线、消防、环控、精密空调以及本项目新增硬件设备进行按需进行维保和升级改造,同时必须与现有的“3.20”三、四期及道路前端监控工程进行无缝融合、对接,形成统一标准、合理布局、运行高效的一体化系统。

武进区道路监控网“3.20”一、二期、三期、四期及道路提升项目原承建单位为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使用的前端摄像机、补光灯具、终端服务器、视频及图片存储、平台软件品牌均为海康威视。

4、货物交付时间、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验收。本项目在验收交付后之日起的5年为免费服务期,免费服务期满方视为本项目结束。

5、本项目预算价:8000万元

6、本项目最高限价:790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其他要求条件: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中标人必须与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签订保密协议;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3)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报名成功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止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315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上午9时

开标地点: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315室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账户: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

开户银行:常州建行丰乐支行;

帐号:32001626759052503216-600060

3、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必须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通过网银或银行柜面操作)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网银交易凭证或银行进帐单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二楼交易服务大厅核对进账情况(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到达公告指定的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进分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心不受理解款事项,第一次到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公证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二楼交易服务大厅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要求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八、特别提醒

1、已经报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对于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又未书面提交说明的,按《江苏省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常州市武进区供应商诚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处理,给予诚信分扣分并进行失信行为公示。

2、前来投标的单位必须成为武进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员,凡在资格审查前没有完成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入库信息详见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的通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徐立科

联系电话:0519-88068620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36

入库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9-88068628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

邮政编码:213159

(二)采 购 人: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19-81992129

联系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长安路18号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8月8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特此证明。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使用)

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宣告:本人 (姓名)系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在 项目采购的投标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参加投标报名、资格审查、签署投标书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或采购人)协商、签订合同书以及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

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同、协议和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至本项目结束或新的授权委托书送到之日。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需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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