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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9-08-07 来源:湖北荆州省级招标(采购)

 

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 HBDF-19XYZC75)

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对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中央空调采购

2.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系统改造维护(详细采购内容、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五章);

3. 政府采购备案号:鄂采计[2019]-20509号 ;

4. 计划工期:10日历天;

5.预算金额:26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近三年(自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承担过3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5、近三年(2016年度、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

6、提供2019年4月至2019年6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发票证明文件;

7、供应商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无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9、本次竞争性谈判为资格后审。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文件将于2019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9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海润名都C区2单元1906室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出售。

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9年8月13日15时00分,届时请授权代表出席谈判会。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六、公告发布媒介: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襄阳市襄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襄阳市环山路43号

联系人:岳成

电 话:0710-3607021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56号海润名都C区2单元1906室

联系人:杨丽丽

电 话:0710-3566006

湖北东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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