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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公安局消防车采购项目(三次)询价采购公告

2019-07-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J-2019125Z剑川县公安局消防车采购项目(三次) 询价采购公告

大理州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批准,受采购人 剑川县公安局 委托,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 消防车采购(三次) 项目采用 询价 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采取公开发布询价邀请公告的方式诚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一、 询价编号:J-2019125Z

二、项目用途:消防用车

三、采购内容:共有 1 个标段;详见询价文件第六部分。

A标段: 剑川县公安局消防车采购项目(三次)

(本项目预算:20万元)

序号

名称

性能参数

数量

颜色

1

消防车

详见询价文件第六部分

2辆

消防红

四、价格上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中共云南省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对配备车辆设置车辆配备上限要求(详见下表),各投标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注意,对设置了车辆配置上限,投标人在车辆配置中不得超过车辆配置要求且各标段投标报价均不能超预算价。

序号

名称

配备价格上限

配备排气量上限

1

水罐消防车

10万元

五、产品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本项目成交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2、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财库〔2019〕9号文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1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需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实行强制采购,其他节能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2.1.1本项目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如下:

2.2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2.2.1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如下:

2.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六、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新兴业态企业的服务等。

2、本次询价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之规定。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各投标人须做出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出现过上述情形,并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近一年内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网络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该材料的不能通过评审,查询截止时限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18:00。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但未及时录入相关查询渠道者,如若依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经查实,按虚假应标处理,中标者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不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均不能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八、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一)报名

1、本项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次询价采购活动者,请于本邀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197292359 分前报名。

2、报名方式:

(1)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进行注册。并需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唯一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材料请自行查看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2)注册及CA办理完成之后进入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锁)登陆,进入本项目信息进行报名。

(3)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件大厅。CA数字证书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872-2367898(如有疑问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9618-998)

3、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二)询价文件获取

报名后可自行免费下载询价文件。(询价文件格式为*.ZCZBJ )。下载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开标前均可下载。

九、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

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格式为*.ZCTBJ,应使用最新版本《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如供应商未使用最新版本编制系统编制响应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如供应商提交的询价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网站技术原因造成无法读取的除外。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供应商需在网上递交询价采购电子响应文件,并现场递交刻有电子响应文件的光盘。

2、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供应商须登录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www.dlggzy.cn),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2019年7月24日)至 20197301430 分前,均可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注:建议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询价电子响应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

3、现场递交刻录电子响应文件(光盘):

(1)现场递交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电子响应文件加密CA锁按时参加。

(2)现场递交时间: 20197301400 分至 1430 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拒绝接收。

(3)其他要求:刻录响应文件光盘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一起密封在密封袋中,密封袋表面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密封袋口需加盖单位鲜章。并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供应商全称和项目编号,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刻录光盘,视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十一、询价开标地点和时间

1、开标地点:大理市下关万花路东段政务服务大楼4楼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厅。

2、开标时间: 201973014:30 开始。

十二、电子开标及响应文件解密

1、随机拆封纸质密封袋,查验光盘是否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未按要求视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不再开启询价电子响应文件。

2、查验合格,则由供应商代表上前,使用供应商编制询价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3、按照电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

4、各供应商代表按规定对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每家供应商解密时长不超过10分钟(因开评标系统或网络原因导致的除外),供应商解密时长超过10分钟的,其响应文件不再予以解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三、询价保证金

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竞标 必需 递交询价保证金,递交标准为: A标段 肆仟元整(小写:4000.00元)

1、询价保证金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多个标段的保证金分标段提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银行转账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银行保函必须在规定的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托管银行在交易中心的服务柜台。未按前述要求提交或汇款账号错误的询价保证金,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户名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 4720 2010 0100 0439 61

2、银行转账方式:

询价保证金应以供应商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供应商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采用银行转账形式的递交的询价保证金在开标后法定时间内按原路径退回供应商账户。

3、银行保函方式:

(1)保函申请人必须是供应商,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

(2)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询价文件规定的名称相一致,以免造成响应文件无效。

(3)供应商携带保函原件到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托管银行服务窗口办理提交手续,由托管银行代收保函原件后,对已录入的保函信息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4)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手续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二楼东侧入口处兴业银行服务窗口;

时间:法定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0872-2367785

注:为避免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排队拥堵,采用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需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保函递交手续。

4、供应商提交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时务必注明“J-2019125Z项目A标段保证金/保函”字样。供应商投同一项目下两个及以上标段(或包号)的,应按标段(或包号)分别提交保证金、银行保函。若未按要求注明和提交保证金\保函,导致保证金\保函无法核查,影响投标的,后果自负。

十四、收费标准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报名费、询价文件工本费、成交服务费、代理费均不收取。

十五、本次询价邀请信息发布指定站点(本询价文件中简称指定站点)

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下述 3 个站点,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报价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 3 天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一)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gov.cn/)

(三)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dlggzy.cn)

十六、采购人:剑川县公安局

地址:大理州剑川县金华镇

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3466152957

十七、集中采购机构:大理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大理市万花路政务大楼四楼426室

邮政编码:671000

本项目负责人:陈琳

本项目经办人:李存

联系电话/传真:0872-2368189 2368190(传真)

十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从2019年7月25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共三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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