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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2019-07-16 来源: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 已由 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双发改 环资【 2017】182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 ,已落实。招标人为 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

2.2建设地点:双峰县永丰镇;

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造价2818177.71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6保修要求:原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产品保修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36个月。

2.7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双峰县城区道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工程(二期);(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且查询结果与其投标信息一致)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 相关 专业 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4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本项目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 1人、安全员 1人。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连续6个月(2019年1月-2019年6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个人查询明细清单),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7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省外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7月16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查询网址)。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和娄建发[2019]41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相关投标承诺。投标承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即日起自行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www.sfzbtb.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986 日0 9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市政府东侧)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并在身份验证时当场提交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和格式须为招标文件中投标函部分规定的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为招标文件中所规定格式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示本人身份证。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只要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738-682152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双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地址:双峰县永丰镇

联 系 人: 谭先生

电 话:17773827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植基路79号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762839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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