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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7-12 来源:辽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县区采购

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的委托,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消防器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DLZY-2019-0705

二、招标内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消防器材 一批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以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自2019年7月11日起至2019年7月18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五、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外地企业的本地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还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9年8月1日13:00-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9年8月1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九、采购预算:20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十、招 标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旅顺大队

地 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水师营街道西沟村

联 系 人:呼日乐

联系电话:13842850428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

采购代理人:大连中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博

电 话:0411-82209563

传真:0411-82209563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星街14号

十二、保证金收取

收款单位:大连市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旅顺支行316862756347

联系人:曲女士

联系电话:0411-62685948-8019

地址:旅顺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旅顺口区新城大街7-1号)

公示期限: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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