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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消防支队2018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2019-07-12 来源:贵州政府采购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遵义市消防支队2018年车辆装备采购项目(消防车辆二次招标)
  • 2、项目编号:贵州政采字〔2019〕001号
  • 3、项目序列号:/
  • 4、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28651271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采购主要内容:灭火救援车辆。 品目一:水罐车;590000.00元(保证金:11800元) 品目二、泡沫车;630000.00元(保证金:12600) 品目三:压缩空气泡沫车;5000000.00元(保证金:100000元) 品目五:登高平台消防车;2200000.00元(保证金:44000.00元) 品目七:自卸式车;2400000.00元(保证金:48000元) 品目八:指挥帐篷运输车。500000.00元(保证金:10000元)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11,320,000元
    • (4)最高限价:11,32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所有货物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在签订合同后根据各个标包的要求进行响应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遵义市消防支队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采购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经审计2017或2018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18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2.诚信资格要求:提供购买标书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的查询记录截图(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9-07-12 09:00:00至2019-08-05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购买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 录 遵 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交 易 服 务 系 统(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9-08-06 10: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9-08-06 10:00:00
  • 12、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26,4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9-07-12 09:00:00至2019-08-05 17: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遵义市消防支队
    •  联系地址:遵义市新蒲新区新龙大道
    •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13765298737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型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投标主产品按照不得低于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50%加以确定。 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须提供证明材料)。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①评标委员会根据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②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17】141 号)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及相关材料。 (1)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生产制造的产品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②投标人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必须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监狱企业产品进行标注说明, 且产品不得出现畸形报价, 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遵义市汇川区沈阳北路柳岸华庭B座2104号
    •  项目联系人: 余工
    •  联系电话: 0851-27738330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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