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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高清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2019-07-09 来源:河南商丘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高清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受宁陵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宁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高清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宁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高清智能化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商宁财采购【2019】059号 

采购内容:台式电脑、视频摄像机、激光电视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控制价:47万元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1年

标段划分:一个标包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19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报名。

4、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4.1报名时间: 2019 年 7月 9日至  2019年 7 月 11 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一号楼二单元18楼1806室。

4.2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信用查询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9年7 月 16日上午9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商丘市睢阳区归德路与南京路交叉口东北角宇鑫国际一号楼二单元18楼1806室。

6、发布媒体: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宁陵县人民路与珠江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7603708789

招标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北侧盛大世纪名称1.2号楼3单元3-708

联系人:宁先生   

电话:15139717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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