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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二道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2019-07-08 来源:吉林政府采购

长春市二道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询价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WHY2019-07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消防改造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询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消防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4 计划工期:从中标日期起20天内。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9.77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3投标人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 10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1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四.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7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8:3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报名并购买询价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资质证书副本(有二维码的)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6、企业法人的A类安全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及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

7、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8、企业近三年(2016、2017、2018)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9、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10、外省企业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11、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1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深圳街3号)三楼会议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每个标段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交易资源网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二道区民政局

联 系 人:韩娜娜

联系电话:0431-81327472

招标公司:吉林省中唯恒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3号

邮政编码:130000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584395675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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