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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车载卫星通信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7 来源:西藏政府采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2019车载卫星通信设备项目(项目编号:藏财采【2019】0206(XZZF-XKSJ- HW -20190024)) ,招标人为 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针对本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203套车载卫星通信设备采购(含卫星电话卡的入网办理、5年卫星通信资费及5年的设备维护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供货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2.3工程质量:合格。

2.4本项目中标人数量 1 个,对应的份额为100%。

2.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7项目预算金额: 4000000 .00元

※2.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4 000000 .00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提供承诺或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2016年4月至今,无行政处罚记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查询截图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注:近三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以上相关信誉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提供书面承诺)。
3.4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有效的资质证明: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备案材料;

(5)投标人应具备长期经营和服务保障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可不需分别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 9 年6月 17 日至 201 9621 日,每日09时0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2单元2楼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或授权委托书) 本章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公章), 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850.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注:请以对公账户汇至以下账号:

开户名: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310002761920002344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79103 0 分,提交到 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栋2单元2楼2号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或者未按照合法渠道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3.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缴纳(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注:本项目只接收对公账户电汇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名: 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 3100027619200023442

1、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2、各投标人在转账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数超限可简写。

3、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保证金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8.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zan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邮编: 850000

联 系 人:石老师

电 话:0891-6336300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8号楼2单元2楼

邮编: 850000

联系人:陶思岐/陈煜涵雅

电话:15310695787/18685037773

电子邮件: 5402691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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