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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图像平台部分管道租用及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2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区级招标公告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图像平台部分管道租用及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区图像平台部分管道租用及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19ZCZB-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坤

项目联系电话:183105693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磊 联系电话:650994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联 系 人:任坤 联系电话:1831056938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区图像平台部分管道租用及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

  • 项目名称:区图像平台部分管道租用及监控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2019ZCZB-105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是运维服务单位为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提供部分朝阳区图像应用系统运维服务运行维护及相关通讯管道租用服务。

2.采购用途:管道租用及运行维护服务

3.资金情况:财政预算: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肆佰伍拾捌万元整(RMB4580000.00元),超过预算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营业执照范围允许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集成商;2、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投标人根据财库【2016】125号令提供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4、投标时须提供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09:00至2019年06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七、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13日~2019年6月1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招标公告(3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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