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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和环境装修项目—13楼广播播出区装修项目

2019-06-06 来源:广州建设工程

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和环境装修项目

—13楼广播播出区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2019-440104-87-03-016210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东广播电视台现对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和环境装修项目—13楼广播播出区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东广播电视台广播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和环境装修项目—13楼广播播出区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东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招标代理机构: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20-87575800-82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766890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12套直播室(含4套二板备播室,约946平方米),公共区域(约760平方米)、空调机房(约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87平方米。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一)本招标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二)招标内容:广东广播中心大楼13楼播出区12套直播室、公共区域、空调机房、弱电井和小编辑室翻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招标控制价:项目计划总投资约1427.40万元,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1192.67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85.05万元;设计费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107.62万元(含竣工图编制费)。

六、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年6月5日17时05分至2019年6月27日10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6月27日9时40分,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

3.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10时30分至2019年6月27日11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术报告厅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备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20天。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公告中明确说明。

(注:投标人自行从网上下载相关资料,确认投标后,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需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担保:

3.1投标保证金2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诚信备案和人员在册情况为联合体协议分工对应企业库内诚信档案)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任务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92.67万元,其中:施工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85.05万元;设计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7.62万元(含竣工图编制费)。

1、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投标人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设计费的最高投标限价;工程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费、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及场地费、施工阶段技术人员驻场费以及变更设计等费用。工程设计费结算方式详见合同条款,如结算价高于投标报价,按投标报价结算,最高不超过项目批复概算的设计费,最终结算以招标人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金额为准。设计费已包含了后续项目变更的设计工作量,项目概算内产生的变更调整不再另行增加设计费。

2、施工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下浮率,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施工费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中标后,中标单位根据经审定的方案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并按国家、广东省、广州市以及现行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文件分别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必须预留不少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0%的费用作为暂列金额,最后报送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招标人结合第三方评审机构评审结果确定施工图预算,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最高投标限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 最高投标限价)下浮后的工程造价作为合同价(含暂列金额)。本项目施工费用实行施工图及其预算总价包干。对于法律法规变化、招标人(即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和提前竣工,不可抗力增加的价款可以从暂列金额中支出,超出暂列金额部分可以调整合同价款,最终结算价不得超出批复概算的工程费用。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三、投标经济补偿: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  /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不需要

3、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广播电视台,异议受理电话:020-2618590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一年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招   标   人:广东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谷德中交咨询(广州)有限公司

                         日        期:2019年6月5日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二: 

         (施工方单位名称、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
1.招标公告.doc

2.招标文件.doc

3.合同条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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