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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019-06-0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代码:04152019150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以丹农发[2017] 6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丹东市“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地点:丹东市、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各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第一标段:丹东第三粮库基础版、东港市黄土坎粮库基础版、东港市龙王庙粮库基础版、东港市马家店粮库基础版、宽甸丰源地方粮食储备库简易版;

第二标段:丹东滨江国家粮食储备库标准版

第三标段:凤城市第二粮库标准版。

第四标段:凤城市通远堡粮库标准版;

第五标段:丹东蛤蟆塘粮库标准版;

2.3 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346万元;第二标段222万元;第三标段人民币227万元;第四标段人民币231万元;第五标段人民币218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库区外管网工程、综合布线系统工程、供电系统工程、网络设备系统工程、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综合展示中心、智能出入库系统工程、智能仓储保管系统、粮情检测系统工程、机房装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6计划工期:4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

2.8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合格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3楼317房间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⑤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⑥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注:以上提供的资料复印件(1份)均须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名手续齐全且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500元/套(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2)(地址: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新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0415-286659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24-23388267

电子邮件: lngczb@163.com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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