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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社会福利院院区消防水、生活给排水、采暖水及管廊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019-05-31 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招标

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社会福利院 委托,为 朝阳市社会福利院院区消防水、生活给排水、采暖水及管廊工程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朝阳市社会福利院院区消防水、生活给排水、采暖水及管廊工程

2、建设单位:朝阳市社会福利院

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市福利院院内

4、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朝阳市社会福利院院区消防水、生活给排水、采暖水及管廊工程,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质量标准:合格

8、招标范围及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7月1日开工—2019年10月1日竣工,计划工期 92日 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AAA级(含)以上等级信用报告(附网上查询记录);

(4)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5)外省投标单位必须办理入辽备案手续(外省和外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办理入朝备案手续)。

(6)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至2018年)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

(8)投标单位项目班子主要成员需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社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和社保明细(需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要求: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企业信用报告

⑤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⑥投标单位法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⑦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

⑧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三项(2016年—2018年业绩,以施工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⑨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经理注册证、资格证明、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质检员证;安全员证及与本单位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经社保部门认证盖章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时需五大员到场实名施工,如若五大员不到施工现场施工,建设单位有权选择其他中标单位)。

2、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4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分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00分

2、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3、本公告有关内容及其他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朝阳市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西沟村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942191950

 

代理机构名称:哈尔滨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77号

联系人:刘佳、商宏亮

电 话:0421-7261179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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